新婚姻法中男方不到庭缺席判决是怎么判的,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该怎么办
1、新婚姻法中男方不到庭缺席判决是怎么判的
您好,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依据的是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与1方故意不到庭没有必然关联。
2、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该怎么办
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该怎么办?可缺席判决。离婚案件,不同于合同及侵权案件,离婚涉及了人身关系的变化,不能轻易适用缺席判决,婚姻法中强调的是“婚姻自主”,必须有被告的意思表示,法院才能做出处断,判断其感情是否已彻底破裂。只有两种情况可缺席判决。1是找到了被告,但被告拒不到庭而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可能:1是被告拒绝签收开庭传票,这时可以适用留置送。2是被告收了开庭传票而拒不到庭。这两种情况下,都视为被告收到了传票,如果其拒不到庭,则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以探讨。因为离婚案件,不同于合同及侵权案件,离婚涉及了人身关系的变化,不能轻易适用缺席判决,婚姻法中强调的是“婚姻自主”,必须有被告的意思表示,法院才能做出处断,判断其感情是否已彻底破裂,因此,离婚案件属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事实的案件”,这种类型的案件,在两次送达开庭传票后,被告仍拒不到庭时,应适用拘传。 另1种做法是,被告如不到庭,这时法院不能缺席判决为判不准离,这样的话,对原告不公平,对被告则是1种纵容,如果被告不想离婚了,岂不是拒不到庭就可离不成了?如果缺席判决离婚了,则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原告的利益,这显得对被告又欠缺了公平。但被告是自动放弃了离与不离的选择权与话语权,无视法律权威,可以推定为与原告矛盾激化,无共同语言,无法沟通,因此缺席判决离婚,不过此时不应处理财产与孩子抚养问题,这两个问题应让原、被告另行起诉,以彰显对被告的公平。找不到被告而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以是否失踪两年,分别处理。 a.因被告无法找到,无法认定其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被告失踪未满两年,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确切地址的,我认为应该说服原告撤诉,如原告不撤诉,应依照《适用简易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2款裁定驳回起诉。 b.如果被告失踪已满两年的,应发布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3个月,经公告查询却无下落的,则缺席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1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如果两年无音讯的,可以推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如果被告失踪未满两年,就判离婚,属于实体错误,如果未发出寻找失踪人公告,属于程序错误。
3、离婚案件中1方拒收文本,也不到庭怎么办
浅析离婚案件的缺席审判 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许多被告往往因为不想离婚或存有1种逆反心理,常常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应诉材料和开庭传票后,我行我素拒不到庭,给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1定的难度,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做法。为此笔者想就离婚案件中缺席审判的主要问题进行1些探讨。
1、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有人认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该类案件中的被告属于《民诉法》第100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其拒不到庭不能适用缺席判决,而应该适用《民诉法》第100条规定的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可以拘传到庭。持这种观点的人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实践中面对大量的离婚案件,如果每个离婚案件的被告不到庭都采用拘传的办法,不仅会浪费大量的审判资源,而且《民诉法》130条也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该规定并未排除离婚案件不可以缺席判决。所以笔者认为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时是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和缺席判决的。当然对于1些态度恶劣,情节严重或故意刁难原告而不到庭的被告,也可以按照《民诉法》第100条的规定,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被告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2、缺席审判中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把握 由于被告拒不到庭,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质证程序带来了1定的难度。审判中主要是看原告的举证,但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举证往往比较困难,多数事实均为当事人陈述,未经被告质证,人民法院也难以认定。但如果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庭前被告有书面答辩意见同意离婚的或夫妻双方曾签订过离婚协议等情形的,可以直接认定。而对于其它的证据则应当综合全案,并结合《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予以客观分析认定。笔者认为,对于1些故意拒不到庭的当事人,在确保已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和法院应诉材料的前提下,其拒不到庭就可以认定为被告以其行为表示同意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相当于1种“默视”,其不答辩不到庭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审判实践中对被告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大多认定了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与上述道理同出1辙。
3、缺席审判中子女的抚养及财产分割 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实践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1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权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稳定势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所以对于被告拒不到庭的离婚案件,笔者以为人民法院还是应当采取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的做法,既能在庭前了解到被告的意见,又能提前做好化解被告思想矛盾的工作,为解决纠纷打好基础。同时要处理好缺席判决的离婚案件还有待于法律上的不断完善,对于拒不到庭的被告,在立法上还应当设置更多的处罚机制或不到庭就对其不利的条款,增强被告主动到庭的自觉性,以提高被告的到庭率和案件的调解率,达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和稳定社会的作用。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作者:韩玮。
4、婚姻法中男方若是不想离婚,只要起诉不到庭,法院就判不了离婚是吧,无论你起诉几次,都离不了婚,只能被
不可能的。 如果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起诉方拒绝撤诉,并申请缺席审判。
5、新婚姻法 起诉离婚1方不到庭怎么办
这属于当事人必须到庭的情形 除非没来的是无行为能力人(精神病)这时要由他的代理人出庭 或有正当理由比如住院患病、地震等并有书面证明 法院会发生传票给不到庭的人 如果没来 再发1次传票 还不来就发拘传证 把他拘来 另“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6、中国的婚姻法规定什么情况下1方不到庭,法院可以判定离婚?
告落明或者监禁1原告所院起诉离婚找院公告送达离婚 1若院取传票院送达公告送达般要花90左右 2公告送达院缺席判决 3 若证据证明夫妻双情破裂院判决离婚若证据证明夫妻双情破裂院判决离婚6月再起诉院般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