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历史背景导致了中国婚姻和家庭法律制度的诞生?
在1978年,中国的经济改革启动之前,夫妻双方的关系是基于父母、兄弟和朋友之间的亲戚关系来维护。清末民初以来的社会结构使家庭法律制度的发展缓慢。社会传统中的男尊女卑观念对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另外,中国婚姻和家庭法律的建立面临着许多挑战:缺乏相关法律教育,缺少统一的司法体系以及经济困难等因素使得该制度在某些地区甚至没有得到充分实施。
在清朝时期,由于封建主义制度的影响,女性地位低,男女平等观念不强,因而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对夫妻关系的规定比较偏向男性。拉美移民在美国政治体系中的影响
在近代以前的中国,个人权利往往次要于家族利益。没有任何形式的离婚协议、分家或财产分配计划等条款,因为这些是不被允许的。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基于义务而不是爱的。
中国婚姻和家庭法律制度的诞生与中国历史文化、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的发展密切相关。一句话:中国婚姻和家庭法律制度的诞生是中国传统文化、现代性转型及近代化进程的结果
在晚明、清初至中期,中国古代社会正处于政治动荡与经济危机双重影响下。一条龙式改革催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并引发关注: 女性地位低下 中国传统婚姻观念中的男权社会结构; 家庭内讧频繁发生。因此中国传统婚姻和家庭法律制度的产生是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清朝时期,中国的婚姻制度由封建社会演变为半殖民地社会。不仅与当时的日本法、西方法律发生冲突,而且也受到地方习俗的影响。因此在1907年颁布的《民律》中,对于婚姻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的婚姻法律体制是基于封建宗法制度发展起来的。隔代传承、男权主义等思想影响深远。1956年起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1980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配套政策,中国婚姻制度逐渐从封建传统向现代法治的方向转变,女性地位得到提高。
提出婚姻和家庭法律制度要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