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部婚姻法增设了 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请问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对1980年《婚姻法》有哪
1、哪1部婚姻法增设了 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我国向行《婚姻法》从1980年9月10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修正。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1夫1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 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2、请问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对1980年《婚姻法》有哪
2001年4月28日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原法的补充和修改,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1、关于总则: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在新增的第4条中,规定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2、关于结婚制度: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3、关于家庭关系:在夫妻财产制上,1是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分别列举了法定夫妻财产制中双方共有财产和1方个人财产的种类和范围。2是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包括约定的内容、形式和效力等。
4、关于离婚制度:对离婚的法定理由增设了若干列举性、例示性的规定。
5、关于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对违反婚姻家庭法行为的受害人,规定了各种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