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名的婚姻律师有那些?专门处理离婚案件的!,北京婚姻家庭余倩律师电话

北京知名的婚姻律师有那些?专门处理离婚案件的!



1、北京知名的婚姻律师有那些?专门处理离婚案件的!

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而且涉及到的案件比较大的话,我建议您找易轶律师。易律师是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余倩律师电话



2、北京婚姻家庭余倩律师电话

北京朝阳区优秀的婚姻家庭律师有很多,隆安所刘辉律师、杨晓林律师、王芳律师等等。

北京著名离婚律师、著名婚姻律师



3、北京著名离婚律师、著名婚姻律师

推荐余婧律师,她是专门做离婚案子的专职律师,她还在央视法律讲堂担任主讲人,现在在律师行很有知名度的,建议你可以先看看她的新浪微博或者博客,选1个适合自己的律师很重要。

北京著名离婚律师、著名婚姻律师



4、北京著名离婚律师、著名婚姻律师

法律讲堂的那个余婧律师就是专门做婚姻家庭的律师呀,她在法律讲堂经常讲课,讲的好多都是离婚这方面的,她挺出名的呢,不知道是否能解决你的问题。

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5、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你好,若你在深圳,有婚姻法律问题,,可以与深圳张勇律师联系,帮你分析确定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曾处理数百起各类婚姻案件帮你分析应对,你也可以在百度里面搜索深圳张勇律师,找到张律师的简介及联系方式。 深圳张勇律师,4川大学法律硕士,人力资源管理师、英文法律翻译,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找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北京最好的离婚律师解决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6、找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北京最好的离婚律师解决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10条规定,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 针对父母出资情况,该解释第7条规定:“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似内容
更多>